信義律師代書聯合事務所 / 黃柏文 撰文編輯
xinyi_awoo 律師 審核

最後更新: 2025-10-07

出來工作如同身在江湖,總是身不由己,你我都難免會有想離職的念頭。從勞基法規定的離職預告期到各種細項條款,都需要謹慎處理,以保障自己的權益。預告離職是法律上對勞資雙方互相尊重與溝通的要求,讓雇主可以有充足的時間來尋找替代員工,而離職者也能完成手頭工作,妥善交接。讓我們一次解答常見問題,讓離職程序有個風平浪靜的好開始!

勞基法離職預告期時間

離職預告期根據勞工契約的性質又可分為定期契約和不定期契約2大類。根據勞基法第15條,定期契約的勞工,在契約期限逾3年後,可以選擇終止契約,但須遵守至少前30天向雇主預告的規定。而不定期契約的勞工則按照勞基法規定,整理出以下表格。

不定期契約

年資 預告期 勞基法第15條準用第16條第1項
3個月內 不需預告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3個月以上至1年未滿 10天前預告
1年以上至3年未滿 20天前預告
3年以上 30天前預告

不須預告即可終止勞動契約的情況

情況 勞基法 備註
雇主提供虛假資訊 第14條第1款 須於發現後30天內提終止
雇主或其代理人施暴或重大侮辱 第14條第2款 如果施暴者被解雇,則不適用
工作危害健康且未改善 第14條第3款 通知雇主後無改善
雇主、同事有法定傳染病 第14條第4款 患病者依衛生法規已接受治療,則不適用
雇主未按契約支付薪水或提供工作 第14條第5款 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法令損害勞工權益 第14條第6款 知悉損害結果之日起

4步驟教你提離職,優雅地與公司分手

離職是以員工意願為主,不需經過雇主同意。根據勞動基準法,勞工僅需在法定的離職預告期內通知雇主,即符合離職程序的要求,且可透過多種方式提出,包括口頭告知、郵件、訊息或書面申請等。然而身處於社會中,仍有一些推薦的做法和建議值得參考,詳細步驟如下:

STEP 1:先想好合理的離職原因,並預想主管可能的反應與回答。選擇一個適當的時機,禮貌地表達離職的決定。

STEP 2:依據勞基法離職預告期確定離職日期,並承諾負責任地完成所有未完工作與交接事宜。

STEP 3:雖然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遞交離職信,但寫一份包含離職理由、預計離職日期和對公司感謝的正式離職信或電子郵件,除了做為正式的紀錄,也是一種專業的做法。

STEP 4:即使已提出離職,也應保持積極和專業的工作態度,這樣能與主管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留下正面的印象,為未來的職業道路鋪路。

沒有預告期的離職或資遣會有哪些問題?

前面我們提到的都是正常的離職程序,那如果員工沒有預告雇主或預告天數不足就離職,在勞基法的規定中會有什麼罰則?或是突然間被雇主資遣又要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員工未預告或預告天數不足即離職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6條,員工應根據年資提前10~30日預告雇主離職。但如果沒有提預告離職或預告天數不足,法律上並沒有對未提預告離職的員工設立罰則,但雇主可根據民法184條規定,要求員工賠償因違約行為而造成的損害。

雇主未預告即資遣員工

依照勞基法第16條規定,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時,需依照員工的工作年資,提前10~30日預告員工,並給付預告期間工資與勞基法第17條之資遣費。如果雇主沒有按照規定的預告期通知員工就終止合約,員工在預告期間內實際上沒有工作,雇主還是應給付本來預告期間的工資與資遣費。

離職預告期的計算方法與原則

當決定要離職時,需依照勞基法第15條準用第16條第1項與民法第120條第2項規定,即定期間的起始日不被記入預告期內,而休假日、例假日、國定假日及特別休假都包括在預告期內。

舉例:假設有一位工作了10個月的員工H小姐,在11月30日決定提出離職,並於當天通知雇主。根據民法120條第2項,H小姐的離職預告期從12月1日開始,並涵蓋10天的時間,直到12月11日算是正式離職日。而這10天中不論遇到何種休假都算作預告期的天數。雇主通常會在員工最後一個工作日申報勞健保退保,勞健保失效日則在12月12日。

4個離職預告期常見Q&A

Q1:如果老闆不放人怎麼辦?

根據勞基法第79條,勞工有權要求提供離職證明,如果雇主拒絕,可能面臨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若真的遇到老闆不放人的情況,勞工也可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或透過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或勞動檢舉維護相關權益。

Q2:離職最後一天可以請特休嗎?

離職屬於形成權,離職日由員工決定,雇主僅能協商調整,勞工則需遵守預告期規定。所以離職當天勞工依法可以請領特休,但需注意完成工作交接,避免產生損害賠償責任。

Q3:離職預告期可以提前嗎?

勞工與雇主雙方可以協商調整離職日,如果雇主要求提前離開,勞工有權請領原預告期間薪資。

Q4:離職預告期有薪水嗎?

依據勞動部109年10月29日勞動關2字第1090128292A號令釋,預告期間的工資計算為「雇主應預告期間之日數乘以勞工一日工資」。對於月薪制勞工,則是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30計算所得之金額。

想辭職嗎?雖然常聽到有句職場老話:「不做最大。」但我們還是須遵照勞基法離職預告期的規定才能完整地保護自己的權益,也讓職場同事對你留下專業負責的印象。如果還有其他疑問,建議可以填寫法律問題詢問單,讓信義律師為你提供專業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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