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刑事訴訟

  • 刑事案件能委託律師,我可以不出庭嗎?

    刑事訴訟或偵查中的案件,當事人可以全權委任律師陪同出庭辯護,但不論是原告或被告,就算有委任律師的情況下當事人,皆為必須出庭。

  • 證人可以委託律師嗎?

    依照現行刑事訴訟法第27條、第245條明定被告與犯罪嫌疑人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但是證人卻未有相同的法律規定以維護與保障權利,故依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訊問證人時,證人無權委請律師在場。

  • 刑事訴訟/地檢署偵查案件委任律師收費方式?

    委任以一個審級為單位!一個審級的意思是這樣的,從開始訴訟到第一次判決,這個稱為一個審級,舉例:原告小明一審法官判決勝訴,被告小王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法院也受理了。這樣就是上訴二審,為新的審級!!
    在此補充,刑事案件劉成為,地檢署偵查-偵查終結(起訴OR不起訴)-地檢署起訴-刑事法院-高等法院刑事庭。

  • 委任律師的範圍?

    委任律師一審級,從開庭至第一次判決,每次出庭級每次的撰寫書狀或答辯狀,都包含在委任費之中,特殊情況外會另外收取其餘費用,例:會同法院現場履勘,法庭外和解或律師獄見。這幾種情形會再另行向客戶報價。

法律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