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律師代書聯合事務所 / 黃柏文 撰文編輯
xinyi_awoo 律師 審核

最後更新: 2025-10-07

加班費怎麼計算?雖然勞基法上有明確關於加班費計算的規定,但應該還是有許多人看不太懂或還有其他不太了解的地方。不論你是按月薪還是時薪計酬,面臨平日、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加班的情況,本文以總整理的方式為各位簡潔概要的說明,避免往後再被凹加班,卻沒有得到辛勤工作應有的報酬。

計算加班費前,先了解勞基法關於加班的定義

根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正常的工作時間為每日不超過8小時,且每週的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在正常工作時間外繼續工作的話,即為加班。且勞基法第32條還規定了加班時間的限制,延長的時間加上正常的工作時間,每日總工時不能超過12小時、每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的總加班時間不得超過138小時。

加班費怎麼計算?

你可能也會有這樣的疑問,加班費計算的基礎應該要以底薪還是需要加上其他經常性給付,包括加給、全勤獎金等?勞基法第2條第4款提到應以總額計算,也就是包含其他經常性給付。

在接下來的計算中我們會以勞基法規定的時薪計算加班費,也就是如果底薪為28000新臺幣,加上經常性薪資每個月實際領取的薪水是31000新臺幣,每小時薪水的計算即為:

31000 ÷ 30(一個月天數)÷ 8(一天工作時數)129.16新臺幣

平日加班費計算

正常出勤的工作時間即為平日的上班時間。

  • 平日加班時間在2小時以內(即第9、10小時):按原時薪的1.34倍計算
    • 129.16 × 1.34 173.07新臺幣
  • 平日加班超過2小時,至第3、4小時(即第11、12小時):按原時薪的1.67倍計算
    • 129.16 × 1.67 215.69新臺幣
  •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而延長的工作時間,在特殊情況下:按原時薪的2倍計算
    • 129.16 × 2 258.32新臺幣

例假日加班費計算

根據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休息日

  • 前2小時(第1、2小時):每小時工資的1.34倍計算
    • 129.16 × 1.34 173.07新臺幣
  • 第3~第8小時:每小時工資的1.67倍計算
    • 129.16 × 1.67 215.69新臺幣
  • 第9~第12小時:每小時工資的2.67倍計算
    • 129.16 × 2.67 344.85新臺幣

例假日

  • 第1到第8小時:不論工作幾小時,須給予1日工資,並額外給予一天假期
  • 超過8小時(第9~12小時):每小時工資的2倍計算
    • 129.16 × 2 258.32新臺幣

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

若雇主希望員工在國定假日加班的話,須徵得勞工或工會的同意才可以。如果是月薪制人員,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含8小時),則應支付1日工資作為加班費。若是時薪人員,則應以出勤時數 × 時薪 × 2計算。那如果超過8小時呢?請參考以下說明。

  • 第9、10小時:按每小時工資的1.34倍計算
    • 129.16 × 1.34 173.07新臺幣
  • 第11~第12小時:應按每小時工資的1.67倍計算
    • 129.16 × 1.67 215.69新臺幣

加倍發給的正確理解

「加倍發給」代表勞工在國定假日工作,除了應得的正常薪資外,還應額外獲得等同於一日薪資的加班費。不是指原本的薪資翻倍,而是指原有休息日的薪資(如800新臺幣)加上同等量的加班費(再加800新臺幣),因此總收入為1600新臺幣。

違法加班

如果在國定假日或例假日安排加班而未遵守法定程序,即使是違法情況下的加班,計算方式依舊按照1.34倍(第9、10小時)和1.67倍(第11、12小時)計算,但依據勞基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第80-1條第1項等規定,對雇主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及其他法律責任。

如果你在計算加班費的過程中有任何疑問,或是發現你的加班費與應得的數額有所出入,歡迎聯絡我們信義律師團隊擁有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能為勞工爭取合法權益,並提供專業的法律諮詢和支持,為你的具體情況提供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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