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律師代書聯合事務所 / 黃柏文 撰文編輯
高靖棠 律師 審核

最後更新: 2024-01-23

隨著國人家庭型態的改變,上有老下有小的雙薪家庭逐漸增多。而政府為了讓國人可以更加安心上班,於是修法新增了「家庭照顧假」。然而新法上路,還是有許多勞工不懂得該如何申請且也擔心雇主不給假甚至影響到考績,就算真的有需要也不敢請假?想要讓你的職場生活也可以兼顧家庭,那就要充分了解該如何請家庭照顧假保障你我的需求!

家庭照顧假是什麼?規定有哪些?

所謂的「家庭照顧假」來自於「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平法)」,並列在勞基法中的「勞工請假規則」中。根據勞動部說明:只要是受雇者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它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者,得請家庭照顧假。也就是說當家庭成員發生上述情節者,即可向雇主申請「家庭照顧假」且僱主不的拒絕或影響全勤與考績。

家庭照顧假之規定說明

  1.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第1項將家庭照顧假列為事假,一年以7天為限。
  2.  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第2項規定,事假(含家庭照顧假)期間不給工資。
  3.  家庭照顧假薪資依據事假辦理,合計一年不得超過14天。
  4.  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視為缺勤影響全勤獎金與考績。
  5.  雇主若違反規定,得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第3款處新台幣2萬以上~100萬以下罰緩。並按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第1項公布事業單位與業主違法之事項。
  6.  雇主若未在限期內改善,屆期將得以按次處罰。

家庭照顧假如何申請?需要準備什麼?

基本上「家庭照顧假」等同於「事假」處理,兩者不同處僅在於「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影響全勤與考績。故若需要申請家庭照顧假,是不需要經過主管同意但雇主亦可要求提出證明文件。只要是足以證明需要親自照顧家人的文件內容,例如:掛號單、住院單、接種疫苗證明等等,皆可當成請假之依據。

要特別注意「家庭照顧假」並不是放在「勞基法」而是「兩性平等法」中,是為了要讓兩性都可以在職場恣意發揮才能兼顧家庭。當然有些公司福利也會優於勞基法之規定,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1款來說,每年准給7日有薪事假,其請假天數併入事假計算。也就是當公務人員僅請7天家庭照顧假,而沒有其它事假申請,則此7日可併入有薪事假天數。

家庭照顧假常見QA

1. 家庭成員定義有哪些?同性伴侶也算嗎?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說明,根據民法1123條之規定:「家置家長。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 」白話言之,只要是同住在一起的親屬,戶長即為家長,其餘皆為親屬;而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則類似哥哥帶著女朋友同居,兩人是以永久共同居住為目的則可視為家屬。

隨著同性伴侶的意識抬頭,勞動部也在民國105年公告將同性伴侶納入其定義中:「所謂『家』,民法上採實質要件主義,以永久共同生活之目的而共居一家為認定標準,構成員間是否具家長家屬關係,應取決於其有無共同生活之客觀事實,而非以是否登記同一戶籍為唯一認定標準。」

2. 家庭照顧假與防疫照顧假一樣嗎?

根據勞動部之說明,「防疫照顧假」為防疫應變措施而非公假性質。其申請資格為:家長其中一人照顧12歲以下之學童(包含幼兒)、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其雇主不得拒絕或強制以其它假別代替。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等不利處分。

「家庭照顧假」則為明文規定之假別項目之一,且明定一年有7天之假別,其請假天數得以併入「事假」計算中。當然雇主亦不得拒絕此申請,但可要求受雇者提出證明文件,並不得影響全勤獎金與考績。

家庭照顧假 防疫照顧假
申請資格 受雇者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它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者 家長其中一人照顧12歲以下之學童(包含幼兒)、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
請假天數 至多7天,併入「事假」 根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而定
支薪與否 同「事假」,不支薪 依各公司而定,非硬性規定
全勤考績 不得影響全勤與考績 不得影響全勤與考績

看完了上述,是否對於「家庭照顧假」有更深一步的認識?想要兼顧職場與家庭,那就要把可申請的假別搞清楚。唯有了解其規定,才能不怕被慣老闆擺了一道。若對於法律知識想更進一步的了解?歡迎填寫法律問題詢問,將立刻會有專人為你服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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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東吳大學法律系學士
  • 國立臺北大學公法學碩士畢業
  • 陳鼎正律師事務所
  • 信義律師代書聯合事務所
  • 103年律師高考及格
  • 103年臺檢證字第11819號